為了減輕家里的負擔,小林大學畢業(yè)后到浙江某快餐店做兼職服務員。快餐店規(guī)定,每天工作4小時,每小時工作報酬5元,一個月結算一次工資。小林上班后,與老板談繳納社會保險的事情,老板卻說小林是鐘點工,不是勞動者,單位不需要繳納社保。對此,小林心里就納悶了,鐘點工不是勞動者那是什么?怎么就不能參加社會保險呢?浙江省總工會給予了解答。
法律貼士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68條:非全日制用工,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,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,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。根據2003年頒布的《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,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(zhí)行;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。
特別提醒
《社會保險法》第86條: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,并自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;逾期仍不繳納的,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
非全日制用工允許勞動者同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,是不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都可以繳納社會保險,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,勞動者應先了解當地政策是怎么規(guī)定的,盡量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,做到未雨綢繆,防止用人單位之間相互推諉。
更多相關新聞資訊,請關注【江西大唐人力】資源網,官方網址:http://www.jxdtrl.com